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综合系统采购项目近日被安徽一家公司投诉,称存在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等问题。1月20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处理结果公告称,陕西省财政厅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但因采购中存在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采购人与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根据该公告,2025年12月11日,陕西省财政厅收到并依法受理安徽安必生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该公司投诉称,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综合系统采购项目评审中,被告知西安尚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认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标书雷同,涉嫌围标串标,本项目废标,且此后公告的废标理由未公开真实事由,属于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恶意串 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陕西省财政厅受理该投诉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经审查,陕西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陕西省财政厅在公告中称,虽然西安尚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认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作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是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中,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认定投标资格无效的做法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据此,陕西省财政厅责令采购人与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同时,鉴于该项目已废标,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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